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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公告

    关于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修订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6    
     上能发〔202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的公告》(〔2026〕4号),经研究决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修订实施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合约月份修订实施方面 

      合约月份调整自2026年2月10日(周二)起实施,增挂EC2605、EC2607、EC2609,考虑到主力合约切换,不增挂EC2603。2026年3月31日(周二),增挂EC2703。后续月份,按照合约规定增挂。 

      二、最小变动价位修订实施方面 

      最小变动价位调整自20265月11日(周一)起实施。实施后相关调整安排如下: 

      (1)2026年5月8日结算仍按原有规则执行;5月8日结算价作为5月11日结算时的前结算价。 

      (2)2026年5月11日按照修订后最小变动价位条款调整行情、行情展示的前结算价、前收盘价后,发布即时行情,即合约价格末位数为0和5不做调整,末位数为1和2调整为0,末位数为3、4、6和7的调整为5,末位数为8和9的调整为0、并向前进1位。调整后的前结算价将应用于涨跌停板幅度、保证金计算。交易所官网和会服系统等交易快讯、延时行情初始化和盘中行情的前结算价、前收盘价会使用调整后价格。 

      本通知解释权归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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