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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洗钱专栏

    我国近年来打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1-29    

       本报北京1219日讯 记者张弘、实习记者丘勋锐报道: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今天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近年来公安机关与人民银行协作配合打击洗钱犯罪的八起典型案例。

    1、广东珠海黎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052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组织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信用社进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信用社客户珠海市海中珠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间的资金往来十分异常。20053月,珠海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对此线索开展调查工作。经查,自200410月至20054月间,黎某等人以提供个人回扣和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在六家企业非法吸收存款383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黎某等人还盗用五家企业在珠海市拱北信用社的存款,涉案金额达三亿多元人民币。目前,此案已移送起诉。

    2、浙江杭州某公司等抽逃出资案

      20052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移送的一起可疑交易线索。经查,涉案公司在各银行开设了多个银行账户,为有关公司垫付注册资本验资,验资结束后抽逃出资,涉及资金超过20亿元人民币。2005年,六家涉案企业的直接责任人贾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被以涉嫌抽逃出资罪移送起诉,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3、北京丁某贪污受贿案

      20063月,公安部经侦局接到一起可疑资金交易线索:200211月至200512月,丁某及其亲属的个人账户收到从香港和巴基斯坦汇入的230余万美元,并结汇约820万元人民币。经北京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调查,2005年初香港某公司经理周某找到丁某,许诺如丁某将其公司的海运业务交给他代理,可给予丁某最低25%的回扣,丁某于是将其公司代理的部分海外运输项目分包给该香港公司。后周某将共计170万美元的回扣汇给丁某。目前,丁某已被抓获归案。

    4、上海罗某地下钱庄案

      20064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成功破获一起新加坡人在上海经营地下钱庄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等四人,并查获大量银行()存折、交易凭证、账册及印章等涉案书证、物证,公安机关随即冻结涉案资金690万元人民币。经查,2004年以来,罗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上海租赁的住宅内从事新加坡与中国两地间的汇款及货币兑换业务,其业务范围涉及我国25个大、中城市,非法经营额达50亿元人民币。此案是上海市迄今破获的最大的一起地下钱庄案。

    5、湖北省“4•13”特大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20064月,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该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可疑交易线索立案侦查。经查,发现江苏江阴市某废品回收公司职员李某、孝感市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喻某等为获取非法利益结伙作案,通过设立多家公司专门虚开抵扣税款发票,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分别以孝感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名义向江苏等20多家外省市企业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335份,票面额18亿元人民币。目前,李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6、浙江宁波涉赌涉税洗钱案

      20064月,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接到一起可疑交易线索,公安机关随即立案调查。59月,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叶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冻结非法资金折合人民币1700余万元。经查,从20055月以来,上述犯罪嫌疑人利用其本人或他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非法买卖外汇,金额巨大。其中部分外汇提供给绍兴、慈溪等地民营企业家,用于其到境外赌博。另外,经对其外汇资金来源调查发现,一些外贸企业出于避税考虑,直接将低报出口货款以外汇现钞形式携带入境,或直接收取入境外商的外汇现钞货款,从上述犯罪嫌疑人手中兑换人民币后在国内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目前,此案已移送起诉。

    7、北京陈某地下钱庄案

          2006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成功破获陈某等人地下钱庄案,抓获陈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冻结赃款折合人民币1600余万元,冻结银行账户214个。经查,自2004年以来,分别以陈某等人为首的三个团伙在北京雅宝路等地区长期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并相互进行交易,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外汇黑市网络,其经营资金额达21亿元人民币。

    8、广西黄广锐洗钱案

          1999年初至20048月,黄某、郑某、方某、卢某等15人分别结伙,通过海上或陆地从越南走私大量品牌香烟和柴油进入广西北海市,并销往广州、中山等地牟利,偷逃税65亿元。2003527日至20048月,黄广锐明知黄某等人的款项是走私香烟、柴油所得,仍提供银行账户转入巨额走私款,并提取现款人民币1.1亿元交给他人转往黄某等人指定的香港账户。20068月,黄广锐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

          声明:该文章系转载,转载该文章目的为更广泛的传递反洗钱信息,本网站/公众号中的信息部分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网站/公众号中任何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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